一、参赛条件:
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旅游事业,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普通话水平的年龄在18~28岁、身高在1.6米以上的江门籍优秀女青年,或在江门居住至少2年以上的任何国籍女青年均可参赛。
二、报名方式:
1、到江门日报社(江门市华园中路25号)领取报名表格一份,并完整填写。
2、随表格附上2寸免冠近照2张,7寸生活近照2张(照片背后请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外籍参赛者以护照为准)。
注:所有个人资料恕不退回,由主办方统一保存。
三、报名日期:
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9日
四、比赛程序:
1、海选:评委及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资料,挑选出50名形象气质俱佳的选手进入初赛。
2、初赛:选手将在江门日报社网络直播室进行现场PK,网友可以在直播期间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将纳入总分考评,很大程度上决定选手的去留,初赛将淘汰30名选手,最终获胜的20名选手将进入决赛。
3、决赛:选手将于7月2日在首届珠中江旅游展上,通过旅游知识问答、才艺表演、个性展示等方面的PK,角逐江门旅游形象大使。
五、评选规则:
江门旅游形象大使选拔组委会将聘请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大赛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在决赛中脱颖而出的前10名选手将成为首届江门旅游形象大使。初赛、决赛将通过中国江门网进行网络直播。大赛的具体评分标准、评分规则及办法由大赛评委会制定,评委会拥有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成为首届江门旅游形象大使的10名选手,每人将获得价值2万元的奖品及奖金,并有机会被推荐到江门知名企事业单位工作;入围决赛的20名选手,每人将获得价值5000元的奖品及奖金;入围初赛的50名选手,每人将获得精美礼品1份。(庄英业) |